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麾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对健麾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1号),公司于2020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0,000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7,988,679.24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599,448.4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5,211,872.28元。
募集资金由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20年12月16日在扣除当日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汇入金额为人民币453,832,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27号《验资报告》。
349,651,122.41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人民币7,849,101.3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27,384.38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健麾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健麾信息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2月2日,健麾信息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康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3日,健麾信息和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7日,健麾信息和国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8日,健麾信息和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9日,健麾信息和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上海松江支行营业部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2月25日,健麾信息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05186)转为一般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于 2020年 12月 16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206.38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于《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保荐机构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00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2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5年3月。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药房自动化升级研发项目延期主要源于当前国内自动化研发药房自动化领域仍处于成长的初级阶段,加之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国内对自动化药房研发升级的需求有所减缓。公司前期在审慎评估了自身的产能状况以及国内市场的实际需求后,对产能建设进度进行适当的控制。公司决定将药房自动化升级研发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2025年3月。
自动化设备投放项目延期主要由于虽然医疗机构对自动化药房的需求强烈,但实际的接受度和采购量可能受到预算限制、现有设施的改造难度以及对新技术的适应性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医疗机构的资金面恢复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导致自动化药房设备的投放和升级进程缓慢。公司决定将自动化设备投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2025年3月。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6年2月。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前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受到内外部因素的暂时影响,但公司积极调整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海外市场业务,这将为药房自动化升级研发项目和自动化设备投放项目未来快速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根据公司规划,公司决定将以上两项目的原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2月。
截至目前,药房自动化升级研发项目完工进度为31%,自动化设备投放项目完工进度为26.91%。药房自动化升级研发项目延期主要源于当前国内自动化研发药房自动化领域仍处于成长的初级阶段,加之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国内对自动化药房研发升级的需求有所减缓。自动化设备投放项目延期主要由于医疗机构对自动化药房的接受度和采购量可能受到预算限制、现有设施的改造难度以及对新技术的适应性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医疗机构的资金面恢复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导致自动化药房设备的投放和升级进程缓慢。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国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提示公司进行相应信息披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论证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健麾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健麾信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健麾信息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将部分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进行投入所致。
注 4:本项目建成后主要通过积极开展营销及推广活动,及时提供维保和技术支持增加公司品牌价值、客户满意度,从而增加市场份额,取得更好的经
济效益,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披露不适用。
注 5:本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发展专有技术延伸产业链;同时能够为公司培养一大批经验丰富
的研发设计人员,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披露不适用。
注 7: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6年 2月,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详见本报告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2、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至 2026年 2月”。
注 8: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6年 2月,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详见本报告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2、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至 2026年 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