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河北省有关高考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招生就业办公室、学工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党群工作处、教务处、各系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十条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驰名中外、风光秀美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承德市,距世界文化遗产、我国现存最大的皇家园林承德避暑山庄13公里,距承德高铁站仅3公里。学校南北两校区占地626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在校生11000余人。我院现有教师778人,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研究生以上学历占8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50%以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管优秀专家7人。学校设有智能制造系、电子与通信工程系、商贸管理系、汽车工程系、学前教育系、津承艺术设计系6个系,28个专业。202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院校、全国首批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国务院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国家涉外劳务输出培训基地、人社部一体化课改骨干师资培训基地,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学校成功入选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试点院校,与德国IB公司开设金属切屑师、电气工程师两个专业的中德合作项目。近年来,师生荣获国家级奖励60余项,省级奖励500余项。学校与京津冀500余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学生入职500强企业比例逐年提高,成为国家电网、长城汽车、京东方、奇瑞、中兴通讯等企业人才选用重要基地。
第十一条2025年学校具体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2025年学校开设工业机器人技术、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社会工作等28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已通过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含对口类考生)的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照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均采用文化课统一高考为基础,生源所在省相应艺术类统考成绩为主体,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按生源所在省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无同分排序规则,依次依据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录取工作中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并遵从教育厅(教委)、卫生厅、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7.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录取。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学费:非艺术类专业每生50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每生7000元/年/人。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方式获得资助。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